因公出国回国后师生应办理的手续
一、持因公护照出访的教职工:
根据厦门市外侨办及国际处通知,今后所有出国团组务必在回国后三天内交回护照和《团组在外情况表》给国际处;需在回国(境)后一个月内缴交《出访成果反馈表》(表格已更新,具体要求请看表格下方说明)给国际处,再由国际处统一交给厦门市外侨办。具体返校手续如下:
1、入境后3日内交回护照、纸质版《团组在外情况表》及电子档《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至外事秘书(邮箱glwszl@xmu.edu.cn);(备注:如遇到假期,无法按时归还,请务必提前和专办员联系;上交前请复印因公护照首页、签证页和出入境页,以备报销。)
2、入境后两周内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出访成果反馈表》至外事秘书(邮箱glwszl@xmu.edu.cn);(建议和护照及《团组在外情况表》等同时提交)
3、公示完毕后(5个工作日),如需报销,则联系外事秘书打印出国批件,外事秘书将注明“已完成事后公示”并签名 ,之后送至国际处盖章以便报销。
相关表格请见附件,届时外事办将统一交至国际处。
二、持因私证件出访的教职工及学生:
1、自行保管好因私护照。处级以上干部例外,必须出访回国后10日内交回国际处,上交前请复印因公护照首页、签证页和出入境页,以备报销。
2、出访任务完成后1个月内填写«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 »并联系学院外事秘书,在所在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3、公示完毕后,如需报销,则联系外事秘书打印出国批件,外事秘书将注明“已完成事后公示”并签名 ,之后送至国际处盖章以便报销。
附件:
1、《团组在外情况表》
http:/uploadfile/2018/0606/20180606034819519.docx
2、《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
http:/uploadfile/2018/0606/20180606034854899.docx
3、《出访成果反馈表》
http:/uploadfile/2018/0606/20180606034950777.docx
各位老师、同学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联系人:刘银燕
电话:2185020
邮箱:glwszl@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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