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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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手续办理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16-06-23

因公赴港澳校内审批手续审批完成后,提交因公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材料至澳门永利yl6776台港澳事务经办人办公室

  

澳门永利yl6776台港澳办公室经办人:阮艺莉

Office :澳门永利yl6776颂恩楼806

Tel 0592-2181723

Fax 0592-2180240

E-mail ylruan@xmu.edu.cn

 

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手续说明

 

一、若申请使用《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即因公港澳通行证)出访:

 

1.发送下列电子版文件至经办人邮箱thm@xmu.edu.cn

a.《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见附件)

b.《通行证申请卡》(见附件,无论有无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均需填写此表)

注:邮件主题格式“学院名/部门名+领队姓名等XX+赴香港/澳门材料”。

 

2.将下列纸质材料交至经办员办公室(颂恩楼806室):

a. 标准小二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须是正面、免冠、露双耳,人头过大或过小、蓄胡须、围围巾、翻拍、一次成像、佩带首饰以及镜片上有白点的照片均不能使用;为避免照片污损,务必用纸袋等装好)

b.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

c.若非厦门户口,须附上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复印件和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台港澳办经办人将材料送至厦门市外办办理通行证或签注。制作好后,台港澳办经办人将通知申请人提交:

a.纸质版往返机票订单或《动车票购票说明》(见附件)

b.最终确定的《出国(境)日程安排》(见附件),

台港澳办经办人凭此赴厦门市外办领取证件,取回后台港澳办经办人再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

 

二、若申请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即因私港澳通行证)出访时,则申请人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证件及签注。

 

附件:

1.《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http:/uploadfile/2016/0623/20160623091157984.doc
2.《通行证申请卡》http:/uploadfile/2016/0623/20160623091229382.doc
3.纸质版往返机票订单或《动车票购票说明》http:/uploadfile/2016/0623/20160623091259274.docx
4.最终确定的《出国(境)日程安排》http:/uploadfile/2016/0623/2016062309132686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