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赴港澳校内审批手续审批完成后,提交因公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材料至澳门永利yl6776台港澳事务经办人办公室
澳门永利yl6776台港澳办公室经办人:阮艺莉
Office :澳门永利yl6776颂恩楼806室
Tel :0592-2181723
Fax :0592-2180240
E-mail : ylruan@xmu.edu.cn
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手续说明
一、若申请使用《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即因公港澳通行证)出访:
1.发送下列电子版文件至经办人邮箱thm@xmu.edu.cn:
a.《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见附件)
b.《通行证申请卡》(见附件,无论有无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均需填写此表)
注:邮件主题格式“学院名/部门名+领队姓名等XX人+赴香港/澳门材料”。
2.将下列纸质材料交至经办员办公室(颂恩楼806室):
a. 标准小二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须是正面、免冠、露双耳,人头过大或过小、蓄胡须、围围巾、翻拍、一次成像、佩带首饰以及镜片上有白点的照片均不能使用;为避免照片污损,务必用纸袋等装好)
b.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c.若非厦门户口,须附上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复印件和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台港澳办经办人将材料送至厦门市外办办理通行证或签注。制作好后,台港澳办经办人将通知申请人提交:
a.纸质版往返机票订单或《动车票购票说明》(见附件)
b.最终确定的《出国(境)日程安排》(见附件),
台港澳办经办人凭此赴厦门市外办领取证件,取回后台港澳办经办人再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
二、若申请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即因私港澳通行证)出访时,则申请人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证件及签注。
附件:
1.《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http:/uploadfile/2016/0623/20160623091157984.doc
2.《通行证申请卡》http:/uploadfile/2016/0623/20160623091229382.doc
3.纸质版往返机票订单或《动车票购票说明》http:/uploadfile/2016/0623/20160623091259274.docx
4.最终确定的《出国(境)日程安排》http:/uploadfile/2016/0623/2016062309132686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