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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办理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16-06-23

因公赴台湾(普通团组)校内审批手续审批完成后,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材料至澳门永利yl6776台港澳事务经办人办公室

 

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经办人  曹京柱

Office:澳门永利yl6776颂恩楼806

Tel0592-2181579

Fax0592-2180240

E-mailthm@xmu.edu.cn

Website http://ice.xmu.edu.cn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办理

 

一、在OA开始报批后团组经办人尽快向台港澳办提交合格的纸质版赴台批件申报材料以向省台办申请赴台批件。材料清单及相应提交份数详见:《赴台湾申请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二、台港澳办经办员将赴台批件申报材料寄至省台办。省台办寄回赴台批件后,经办员将第一时间通知团组负责人至台港澳办领取。

注:办理通行证时赴台批件原件会被收走。如需报销,请在办证之前将赴台批件复印留底。

 

三、团组经办人领取赴台批件后,整团一起携身份证等其他材料自行前往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相关手续请参考:《申请制作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所需材料》(见附件)。

 

附件:

1. 《赴台湾申请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http:/uploadfile/2016/0623/20160623012009752.doc
2.《申请制作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所需材料》
http:/uploadfile/2016/0623/20160623012110653.docx
3..保卫处出入境同意函
http:/uploadfile/2016/0623/20160623012130756.doc
4.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http:/uploadfile/2016/0623/20160623012143905.doc
5.代办委托书
http:/uploadfile/2016/0623/20160623012201215.docx